城管为什么请临时工
⑴ 为什么城管都是临时工
逃避责任大家都懂
⑵ 城管临时工的临时工的好处
临时工群体其实是各个单位的廉价财富。很多棘手的、易引发争议的工作,不内好让在编人员去出面容,于是,临时工就成了不二人选。有了成绩是单位和领导的;出了问题、捅了乱子就推到临时工头上。反正临时工也不在编,辞退除名都是一句话的事儿,并且,走了穿红的,还有戴绿的。这个时代,各个单位最不愁的就是临时工,哪个政府机关序列的临时工单位不是有千百双眼睛在盯着?
在各个单位工作最不体面,付出最多、收入最少的就是临时工。由于就业难,很多临时工对自己际遇明知不公平,也没有胆量和勇气进行抗争,要想混口饭吃,就得当顺民。
从表面上看,“临时工”似乎成了调查和问责城管暴力执法的挡箭牌。其实,他们只不过是城管“借法执法”的替罪羔羊,也是城管危机求生中的不得已之法。
⑶ 城管临时工有出路吗
您好!大学毕业两年多了,什么名堂也没混出来,至少可以说明您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也没有多少人脉关系。在当今社会,学历是铜牌,能力是银牌,人脉是金牌,思维是王牌。大学毕业,至少您有了一点点竞争的资本,要比农民工强得多。当前大学生就业意愿与市场现实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大学生现在都想当公务员,想进事业单位,想进国企。但从近10年的统计数据看,这三项的就业数量只占大学生就业总数的20%。其中12%是进机关事业单位,8%是进国有企业。大学生希望的理想岗位和相关领域能够提供的实际岗位不能吻合,这是明摆着的实际问题。您现在当上城管的临时工,如果做得好,并且跟领导关系也不错,去掉“临时”两个字,成为正式的城管队员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您说“混日子谁不会,混下去简单,混上去难,谁愿意一杯子当小兵。”显然,您的本意是想说不想一辈子当小兵,跟“杯子”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想往上升,这本身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往上升是需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自强不息、积极进取才能够实现的。温水煮青蛙是煮不出将军的。只要您踏踏实实做好每天应该做的事情,前途还是一片光明的。“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其中的道理差不多人人都懂,可是真的能够做到从小到大坚持不懈、孜孜以求、积极进取的人并不多,人们往往在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才感慨“书到用时方恨少”。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这说明“惰性”是确实存在的。希望您能够客服惰性,先成为一名正式的城管队员再说。至于今后的发展如何,关键还是看您自己的努力和您编织的人脉。预祝您今后的发展一帆风顺!谢谢阅读!
⑷ 谁见过真正的城管,为什么打完人都说自己是临时工、
城管队伍本来临时外聘的就很多,远远多余正式的。
⑸ 城管该不该招临时工辩论赛
资料
网络上有一则有关城管招聘临时工的笑话,大意是说城管招聘时问到应聘人学历、有无案底等等,最后问到“出事了怎么办?”,应聘人说“我是临时工”,然后考官就直接聘用了他。当然,这只是一则笑话,但为什么会有临时工的笑话出现?因为现实正是如此,在一些执法事件中,打人的是“临时工”、公车私用的是“临时工”,雷人雷语的也是“临时工”……而事发后,临时工又往往成为“替罪羊”的代名词。在执法部门需要给社会一个交代时,往往也是以“该职工为单位临时工,已被辞退”为由将事件不了了之。我们想问:临时工到底得罪了谁?
2.解读
在出现需要问责的事件时,临时工总是意料之中地出现在问责名单之中,俨然已成了“替罪羊”的代名词,那么我们不禁要反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临时工出现在执法部门?在事件发生时,正式工就没有责任吗?我们认为,我们应该仔细审慎“临时工”这一社会现象出现的原因,制度的漏洞在哪里,有无改进建议和措施?
用人单位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临时工,主要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这其中有正常的、客观的需求,因为一些单位的确需要短期、临时的劳动力。如棉花种植企业,每年棉花丰收的时候需要大量的采棉工人,丰收过后不再要人,这样使用劳务派遣工效率更高,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工单位都有益处。第二,也是受社会指责最多的原因,用人单位出于降低成本、减少麻烦的需要,迫使本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成为临时工,并在非临时性岗位上大量使用临时工。他们由于自身编制有限、工作量很大,而且雇佣临时工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因此大量雇佣临时工。
一方面,社会上有这么多的临时工被剥夺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另一方面,在出现执法事件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临时工可以执法?为什么城管可以聘用临时工?按照法律规定,临时工是不具有执法权的,即使有执法权,那么在履行城管职权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了伤害,城管部门同样要负全责,不是仅仅一句“这是临时工做的”就可了事。
该如何维护临时工的权益、杜绝临时工现象、杜绝一出现执法事件就找临时工替罪?
首先,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同时增加企业的违约成本,加大惩罚力度。
其次,针对目前临时工以劳动派遣形式遭滥用的情况,国家应进一步明确,哪些岗位是辅助性的可以使用临时工,临时使用期限定在多长时间之内。此外,还应明确政府机构中哪些领域不可以雇用临时性用工。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严格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这一法律的出台有望相除“有事找临时工”的社会诟病的出现。
最后,加大对相关部门的处罚力度,即使是临时工做的违法事件,其所在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政府不能把临时工看做一个筐,什么都往里头装,这不仅会损害自身形象,也会失去政府的公信力!
⑹ 入驻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为啥都是临时工
归街道办事处管理。不占编制,就都属于临时工。包括每年两会期间,各地都专会有在街属道和主要路口戴着红袖标执法的人员,都是街道办事处派遣的临时工或者街道办的人员,每人每天100元左右的辛苦费,都出自街道办发放。
⑺ 为什么只要城管出问题了都是“临时工”
ZF喜欢用这种方式推卸责任嘛,以维护自己单位形象,甚至推脱赔偿责任。何止是回城管,ZF任何部答门都喜欢这样。不过城管本身也是临时工比正式工多的多,外人查也查不清的。
值得一提,从法律上讲,即便是所谓临时工,管理单位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要懂得诉讼,该赔的一丝不会少。所以这种做法作用无非两个:1.对法盲型被侵权人,可以推卸责任2.对外界,可以维护单位形象,意思是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我们的正规编制人员都是好的
⑻ 有谁知道怎么城管都是临时工,那些临时工可以转正吗
你都知道是临时工了,要是能转 大家都去转好了,国家也可以取消公考了!专
看过西游记吗?? 孙悟空也是一把手属,遇到阎王他也没办法,阎王那本子上有他名字他就要死,没他名字他就不死,就这个道理。省人事厅编制簿上有你名字 你就是在编人员 没你名字 你就是临时 当然国家领导要打个招呼 你也就可以有名字或者划掉名字了
⑼ 城管是有编制的吗,为什么那么多临时工
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回委托行政答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山东省政府没给给区城管局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⑽ 城管(临时工,合同工)在以后有可能转为有编制的吗
不会。
临时工、合同工不可以。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在编工作人员。非在内编人员可以容受行政执法机关的聘用协助执法,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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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好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城市管理。
2、掌握辖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要建立健全辖区城市管理网络,督促驻地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健全组织、制度,经常督促、检查驻地单位的城管工作,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4、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场合,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真正把城管工作提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