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全日制合同就是临时工吗
❶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
1、计算工资报酬方式不一样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工作时间不一样
全日制用工,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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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❷ 临时工与非全日制
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嘛。。临时工是与雇佣方没有建立固定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非全日制是不一定按照法定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工作。。
❸ 非全日制员工是否属于正式员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员工属于正式员工,但跟标准的劳动关系有点区别,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仅订立口头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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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合同一字之差全日制员工秒变“钟点工”
这几天,农民工金敏珍忙着整理材料打官司。3个月前,拿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败诉裁决,她心有不甘。“凭啥当了6年钟点工,不交社保,被辞了还不给赔偿,说得通吗?”
6年前,金敏珍到辽宁大连甘井子区一家互联网服务公司做保洁员。公司承诺每个月的劳务费是2000元,还与她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签合同不怕随意被辞,没多想她就签字了,其间,她续签一次。本想着“多年媳妇熬成婆”,今年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可春节后,公司无故解雇她,她申请双倍赔偿,仲裁庭没支持她,只因她签的是“非全日制劳务合同”。
近年来,一些企业打擦边球哄骗农民工签“非全日制工”的用工协议或劳务合同,却干着全日制员工的活儿。《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这些农民工时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被辞得不到赔偿,中招后也难得到法律支持。
每天工作超4小时的“钟点工”
58岁的辽宁瓦房店籍农民工金敏珍,在女儿去深圳工作后,一直独居。2012年2月,为了不耽误工作,她在市区租了每天30元的床位。每天7点,她都会准时出现在公司的工具间。
按要求,每天7:30-9:00,15:00-16:30清扫、拖洗4个楼层的地面,擦洗台面和玻璃门,倾倒洗手间和茶水间的垃圾、废水。中午她在休息室吃完饭后,就出去清理地面垃圾。此外,她每天负责给会议室打水,打扫会议室等工作。
“签合同时没注意名称,就顾着看工资和工时了,谁知道一字之差差别这么大。”金敏珍后悔地说。今年2月被辞时申请赔偿,才被告知自己签的是非全日制合同,不能获得赔偿。
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依据是,根据劳动合同法68条、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敏珍无法提供每天工作超过4个小时的证据。因此,仲裁裁决不支持金敏珍的诉求。
事实上,金敏珍仅是众多被骗的“钟点工”之一。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农民工维权律师王金海告诉记者,他帮助农民工维权,发现过几十起。在全国范围这类案件会更多。
“用工单位用口头协议或非全日制劳务合同的形式雇佣农民工全天工作,不仅工资给的不足,有些时薪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不缴纳工伤保险,甚至连意外伤害险都没有。”
偷换概念让农民工防不胜防
记者随机采访30位来自保洁、促销、婚庆、演艺等雇佣“钟点工”较多行业的农民工,反映他们都不同程度遇到过这种问题。一些不法用工单位利用这点,偷换概念将“全日制合同”改成“非全日制合同”,何财三就是受骗的农民工之一。
2017年1月,何财三到沈阳某大型烤肉连锁店做烧炭工,每天工作时间为11点~21点,午休2小时,月薪1800元。总经理承诺说,只要他干满一年,公司就会给他缴纳社保。
但是,一年后,何财三再提此事,总经理不认账,还说他是个钟点工,不缴社保不违法。“我带着合同找律师咨询才发现,我以为的劳动合同,其实是非全日制劳务合同,申诉难以得到法律保护。”何财三说。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混淆视听,把临时用工说成钟点工。今年7月,沈阳异常炎热,某品牌空调维修人手不够,雇用孙德龙作为空调维修工,口头约定月薪1800元。每天早8点到晚21点,孙德龙要跑10余家,中午饭顾不上吃,常在路边买个鸡蛋饼,一整月没休息。
可他发现和他一同工作的老员工月薪3500元,感到委屈的他找到总经理孙学文,孙学文答复说:“你是钟点工,单位也不考核你,有活就干,没活就放假,连临时工都不是,怎么能拿正式工的钱呢?”这让孙德龙信以为真。
事实上,许多农民工对临时工和钟点工的区别不甚明白,更不用说申请不足的工钱了。“应聘时,就算老板会告知你是临时工还是钟点工,我自己都搞不明白,更别说看懂复杂的合同或协议了。”郑丽华说。
她做保洁10余年,从来都是工作4小时以上,身边做保洁的多半如此。“干这行的没啥技能,能赚到钱就不错了,要是觉得钱太少,大部分人选择离职,而不是维权。”
专家支招化解维权难
“雇佣钟点工可订立口头协议的法律规定,让农民工们拿不出证据,知道被套路了却很难维权。”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郭忠旭说。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他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大部分的口头协议都成了空口无凭,约定的时薪是多少、工作时间多长都无证可循。
而且大部分的钟点工不打卡、不做考勤,很多企业的员工名册里也没有任何记录,没有工作证明,“钟点工”无法证明自己工作超过4小时,维权难度非常大。因此,应当从立法源头来细化完善法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留好人证、相关证据也可维权。”王金海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在被辞退后才想搜集证据,而一些不良单位早就隐藏、销毁、删除了,致使法院工作人员取证难度很大。“
其实,除了考勤表、打卡记录外,工友在内的人证,上班期间交接班记录,能反映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岗位工作职责等规章也可作为维权证据。”
沈阳大全律师事务所农民工维权律师刑燕建议,农民工在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时,要仔细阅读条款,还可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即便是签了非全日制劳务合同,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每天工作时长超过4小时或一周超过24小时也可申请赔偿。
❹ 我是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我做的是全日制临时工,能马上离职吗
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只有劳动关系。你做的是全日制工,如果用工一个版月后,用人权单位还是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你可以按照该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至于你能否马上离职,因为你和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所以稳妥起见,还是按《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规定处理。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为主。如果用人单位有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给你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违法行为,你可以提出辞职。
❺ 《劳动法》中的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各有什么不同
正式工就是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自合同,而临时工就是一年以下的合同工。正式合同工按当地法律法规上调工资,而临时工是按之前约定的工资发放。正式工是按全日制工作制,而临时工是按完成一定劳动量来的工作制,完全了就可以走人。正式工可以享有单位分红,而临时不可以。正式工可以享有有薪年休假,而临时工没有,正式工可以配股,临时工没有。还有很多,不一一举例了。
❻ 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员工 ,编制外, 还有临时工各有什么区别
1、薪资福利
一般情况下,编制内人员是正式员工,编制外的人员是非正式工,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编制内员工,编制外员工以及临时工,三者薪资福利有差别。非正式工或者是临时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普遍。
2、稳定性
编制人员的工作较稳定,只要不犯大错,绝对不会被开除的。而无编制人员,稳定性较差。临时工通常无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训、荣誉,还随时面临解聘,对企业没有归属感,较不稳定。
3、晋升
一通常,有职位空缺出来的时候,优先考虑的一般都是有编制的人员,非编制的人员和临时工没有晋升的机会,没有评优评先评职称的资格,而且没有编制的人员,不管做多久,都是不可能转正的,也就更不要说被提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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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临时工
网络-在编人员
❼ 临时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
一、临时工
1、 临时工的特点之一是灵活性,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雇,又不用背负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成本。
2、 弊端:临时工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
3、 临时工通常以日计酬,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无升迁和年终奖,不享受正式工的福利待遇。
二、非全日制用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双方协商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即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是由员工自行缴纳。
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变革与发展
1、“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意思是要么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临时工,要么不签合同为非法用工(这种情况也不存在临时工)。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随着威客、工作任务外包等新型用工形式的发展,临时工的队伍反而越来越壮大。
2、有一种建议认为,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同时增加企业的违约成本,加大惩罚力度,杜绝临时工这种用工形式的存在。
3、以我多年的人事管理经验,认为临时工并非不合法的存在,而是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的存在,随着社会发展,物价压力大、个个想找兼职外快,临时工队伍只会越来越壮大。精明的用人单位,在雇用临时工时,会与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打个比方来说,新房子找个装修公司要签装修协议,那您找个个体户,或者找私人来帮您装修呢?是不是也要签订合同,这种合同就属于民事合同。同理,公司把工作任务外包,找个兼职,也都要签合同,但不是签劳动合同,而是签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可以双方自行约定,不受劳动合同法管辖。在劳务合同的实务中,对于需要到公司接受任务或完成工作的,建议买个团体意外险,花费小,一人一年100元,且人员更替时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换人,不用担心临时工换人而浪费保险费。
❽ “非全日制用工”、“兼职”、“临时工”的关系是什么三者区别又在哪里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回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答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兼职,一般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工作。
3、临时工,法律没有临时工的说,只能理解为合同期限长或者短的。临时工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也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❾ 国家规定一定要和临时工签订合同吗
如果是全日制用工,则应该签劳动合同,并且为你缴纳保险,工资由单位回发放,超过2000元由单位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天工作不足四小时,一周不足二十四小时,则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是不需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只需缴纳工伤保险。养老及医疗保险由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还有问题可咨询我。
❿ 《劳动合同法》是否还有临时工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只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回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答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说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都得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用工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三种合法的用工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