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的要求
A. 假如我是某公司的招聘人员,你作为应聘者,想要了解哪些方面的问题,或者想要提出哪些要求
工作环境,薪资待遇,工作内容与工作量大小等等
B. 求职者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建议关注三个方面:
一、技能:
1、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敏锐的判断力;
2、形象较版好,亲和力较权强;
3、具备基本的招聘技巧及熟悉通常的招聘渠道;
4、对本职工作充满激情,热心;
5、熟悉所在行业的招聘特点;
6、通过简历可以做出基本的判断;
7、能够承受招聘压力;
8、能有较强的团队协作,上通下达协调能力;
9、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10、掌握背景调查的基本技巧。
二、才能要求:
1、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清晰、生动地向应聘者介绍企业情况;并准确、巧妙地解答应聘者提出的各种问题;
2、文字表述能力:能够准确、快速的将希望表达的内容用文字表述出来,对文字描述很敏感;
3、观察能力:能够很快的把握应聘者的心理;
4、逻辑处理能力:能够将多相并行的事务安排的谨谨有条。
三、综合素质: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保守企业人事秘密;
2、独立工作能力强,能够独立完成布置招聘会场、接待应聘人员、应聘者非智力因素评价等职务;
3、工作认真细心,能认真保管好各类招聘相关材料;
4、有交好的公关能力,能准确的把握同行业的招聘情况。
C. 白领职位对求职者有什么要求
白领求职对求职者有什么要求?没弄明白你这个问题呀,你是说你是一个白领,想去求职看人家有什么要求,是这个意思吗?有什么要求你当然得看人家招聘企业了,人家怎么要求了?这是最重要的。
D. 求职者年龄超过公司要求如何完美的拒绝求职者
首先,任何拒绝都有理由,而理由如果并不荒诞都可解释,这本来就是完美专的拒绝。
以题主所问属为例。
非常抱歉,虽然你很多条件符合我们招聘的要求,但是我们招聘的岗位对年龄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因为(可以根据需求而定,例如需要长时间的沉淀等等),因此你不符合我们的全部要求,除非(可以根据己方需求提出弥补条件)。
这样表达,明确的表达了态度,又指出对方的不足,也留了继续沟通的余地。
以上。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祝好运。
E. 为什么现在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都要求应聘者有工作经验呢
可以缩短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时间,更快的为公司服务。
初入职场的人,未来职业发展的前景很大程度上在最初的几年内(通常是3-5年)就已经决定了。起始于第一份工作,但结束却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因为这完全依赖于个人的质素和对时机的掌握。
企业的逻辑,员工从入职到成熟,大概需要1年,其间需要支付培训费用、管理费用,只有员工逐渐成熟,收益才开始持平。所以要给员工升职加薪,一定是看重员工未来能产生更大价值。
(5)应聘者的要求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我国《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3款规定: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F. 公司对应聘者的要求有哪些
那也得知道是什么工种啊,可不管什么工种,都会写有责任心,素质高,诚实可靠之类的
G. 去面试人事说对应聘者要求不高是什么意思
理解话的意思要结合上下文,比如他说完这句之后之后再说的什么, 如果他说对应聘者的要求不高,可能是工资压的比较低。
H. 社会招聘对应聘者年龄最低要求是多少
一、而用人单位录用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则是法律允许的,属于合法用工行为,还应严回格遵守国答家法律对未成年工予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劳动法》称之为未成年工。任何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童工都属于非法用工。
也就是说,16岁时最低要求,但是16-18属于未成年工,对工作内容等有很多要求。满18岁就正常了。所以为了规避风险,建议招聘满18周岁的。
I. 星巴克对于全职员工的应聘者的要求
外貌的话,只要看起来正常就行,不会有很多要求。
全职的工作时间,是每天内7-9小时(容这个有浮动的)+0.5小时的吃饭时间(嘛……简而言之就是7.5-9.5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取决于你所在的门市的营业时间。
休息当然是轮休的……排你周几休息就周几休息。
当然一周的工作时间一般不会超过5天或者45小时
J. 教师招聘对于应聘者的身体素质有什么要求么
一般会有一些要求的,包括一些疾病之类的,像下面这些疾病一般是不满足条件的,具体还要以各单位要求为主: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戴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